關于組織申報 2023年度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chuàng)新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8〕4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8〕77號)等有關要求,充分發(fā)揮基礎研究對科技創(chuàng)新的源頭供給和引領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勵原創(chuàng)探索,鼓勵港澳參與,強化對基礎科研人才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持續(xù)、穩(wěn)定支持,促進各學科均衡、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qū)國際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根據(jù)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以下簡稱省基金)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啟動2023年度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自然科學基金(以下簡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項目類型

  本次受理的項目包括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青年提升項目、杰出青年項目和卓越青年團隊項目。

  (一)面上項目。支持從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科學技術人員在自然科學領域內自主選題、自由探索,開展創(chuàng)新性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xié)調和可持續(xù)發(fā)展。

  (二)青年提升項目。支持在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已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研究基礎的青年學者繼續(xù)圍繞已有研究基礎開展深入探索性研究,加強青年科技人才持續(xù)、穩(wěn)定支持,培養(yǎng)一批優(yōu)秀青年學術后備骨干。

  (三)杰出青年項目。支持在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績的優(yōu)秀青年學者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chuàng)新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快速成長,培育一批有望進入國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優(yōu)秀學術骨干。

  (四)卓越青年團隊項目。支持在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杰出青年人才自主組建和帶領研究團隊,瞄準國際前沿和重點領域重大科學問題潛心開展創(chuàng)新性基礎研究,攻堅克難,培養(yǎng)和造就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基礎研究卓越青年研究團隊。

  各類型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2、3、4。

  二、申報要求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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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僅面向省基金依托單位(已經注冊具備省基金項目申報資格的單位)申報,申請人應為粵港澳地區(qū)省基金依托單位的全職在崗人員,每個申請人限申請1項2023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其中港澳地區(qū)依托單位的申請人可申請面上項目、青年提升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員不得申報:

  1.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數(shù)達到3項(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達到1項(含)以上的(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申請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項目(含省自然科學基金、省聯(lián)合基金項目)累計達到2項(含)以上的;

  3.申請人2022年已將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申報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的;

  4.因發(fā)生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被取消其作為申報主體承擔和參與省級科技計劃任務資格的。

  申請人申請面上項目、青年提升項目、杰出青年項目及卓越青年團隊項目所需其他條件詳見相應的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2、3、4)。

 ?。ǘ┛蒲姓\信和倫理要求

  1.項目應當由申請人本人申請,嚴禁冒名申請,嚴禁編造虛假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應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對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對所有參與者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并在系統(tǒng)簽訂申請人科研誠信承諾函(無須上傳紙質承諾函)。

  2.申請人應按照指南及申報要求填寫申請書,如實填寫相關研究基礎和研究內容等,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嚴禁違反法律法規(guī)、倫理準則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

  3.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技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關問題,申請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并提供單位倫理委員會審查意見等相關證明(以在附件中上傳的審查意見等證明材料為準)。

  4.申請人不得在同一年將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項目類型、由不同申請人或經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不得將已獲資助的項目重復提出申請;不得將同一研究內容向不同資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的相關研究內容已獲其他途徑資助的,須在項目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與所申請項目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

  5.申請人應科學、合理填寫項目內容,不得虛構和夸大。項目一經立項,申報填寫的任務、目標、研究成果指標等內容將自動轉為項目任務書對應內容,原則上不予修改調整。

  6.項目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出現(xiàn)任何違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如涉密需脫密后提交。

  7.申請人違反科研誠信承諾,存在失信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及省基金項目科研不端行為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ㄈ┙涃M管理要求

  1.2023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使用均試行“負面清單+包干制”改革,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深入推進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項目經費使用“負面清單+包干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粵科規(guī)范字〔2022〕2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

  2.各依托單位應根據(jù)省基金項目經費使用“負面清單+包干制”管理要求,制定“負面清單+包干制”內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省基金委完成制度備案。

  3.項目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應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缇掣郯牡捻椖拷涃M開支范圍和標準可按照港澳科研項目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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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托單位應認真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項目及經費管理制度,加強和規(guī)范省基金項目執(zhí)行、驗收等管理,項目執(zhí)行及結題驗收情況將作為下一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申報數(shù)調整的重要依據(jù)。

  2.依托單位應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申請。

  3.依托單位按要求完成項目推薦后,確認生成項目清單,并在系統(tǒng)上傳由依托單位加蓋公章的“依托單位科研誠信承諾函”(承諾函模板可在申報系統(tǒng)開放后下載,由單位管理員在“申報管理”-“項目管理”-“省基金項目清單管理”中上傳蓋章后的掃描件)。

  4.依托單位應建立完善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審查機制,防范倫理和安全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加強倫理審查和過程監(jiān)管。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牽頭依托單位外,項目參與單位一般不超過2個。

  2.牽頭依托單位和項目參與單位應當在申請書提交前簽訂合作研究協(xié)議(或合同,下同),并在經費預算中說明資金分配、成果歸屬等情況。項目牽頭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或資源整合能力,原則上分配省級財政資金最大份額。合作研究協(xié)議在項目申報期間無須提交,項目立項后須隨任務書一并提交。

  3.項目主要參與者中如含有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境內人員其所在單位即被視為項目參與單位,應在申請書填寫項目參與單位信息;境外人員(非港澳人員)一般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且須在網上申報系統(tǒng)中上傳“境外人員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統(tǒng)中下載模板)的電子掃描文檔;港澳人員可以個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三、申報方式

  (一)項目須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yè)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實施網上申報。

 ?。ǘ╉椖可陥笄?,申請人所在單位須通過陽光政務平臺申請注冊為省基金依托單位。申請人可通過陽光政務平臺登錄界面中的“查看單位注冊情況”,查詢其所在單位是否為省基金依托單位。

 ?。ㄈ┥暾埲隧毎凑站W上平臺要求填寫項目有關信息,上傳必要的支撐附件材料,經依托單位審核后按流程提交。項目的執(zhí)行起始時間統(tǒng)一填寫2023年1月1日,終止時間按照各類型項目資助期限要求填寫。

 ?。ㄋ模┦』痦椖烤W上申報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操作指引、省基金項目經費使用“負面清單+包干制”制度備案操作指引以及各類型項目申請書模板等可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在“首頁—文件資料”中下載。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正式填報及依托單位推薦時間:

  2022年8月5日~8月30日17:00

 ?。ǘ┮劳袉挝痪W上生成項目清單及上傳承諾函時間:

  2022年8月31日~9月2日17:00

  五、聯(lián)系方式

 ?。ㄒ唬┲改蠘I(yè)務咨詢電話:

  楊汶、王倩,020-87567871、87567870

 ?。ǘ┥陥髽I(yè)務咨詢電話:

  陳佳思、周曉燕,020-87567835、87567807

 ?。ㄈ┚W絡申報技術支持電話:020-83163338

  附件:1.面上項目申報指南

     2.青年提升項目申報指南

     3.杰出青年項目申報指南

     4.卓越青年團隊項目申報指南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委員會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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