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優(yōu)先權的專利申請日如何確定?

專利申請日是怎樣確定的,專利申請日是專利法規(guī)中使用的術語,申請日是從專利申請文件遞交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之日算起。

  專利申請日是怎樣確定的

  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申請文件有兩種方式,其一是面交,其二是寄交。對于面交的專利申請,以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對于寄交的申請,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這是確定申請日的法定要求。

  無論是面交還是郵寄,要想獲得申請日,申請文件都應當符合專利法的有關要求。

  就是說,對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而言,申請文件必須包括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必須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而言,申請文件必須包括請求書和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只要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了上述文件,便可以明確申請日。缺少上述任何一項,便不能構成符合要求的專利申請文件,因而也就不能確定申請日。至于申請人沒有使用規(guī)定的格式、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摘要、請求書上沒有申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等等缺陷,可以以后補正,不影響申請日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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