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黃埔區(qū)廣東省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在本辦法執(zhí)行以后獲得中國科技部門或省科技單位單獨評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民企及中小型企業(yè),按評定當年度當年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1%給予額外獎勵,每一家企業(yè)每一年最高50萬元。

南沙區(qū)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經(jīng)省級各個部門新評定的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天河區(qū)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列入規(guī)模以上統(tǒng)計的公司,上年度經(jīng)有關程序流程認定為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按照其上年度經(jīng)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給予企業(yè)的核心管理層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海珠區(qū)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第一次取得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定的企業(yè),一次性獎勵50萬元。

荔灣區(qū)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上年度經(jīng)科技單位認定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佛山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獲批建設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一次性資助20萬元。

佛山南海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一)對新認定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一次性獎勵科研費政府補貼50萬元。(二)研發(fā)費補助。依照申報當年度稅務機關確認的研發(fā)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金額的5%給予資金補助,每一年每一家企業(yè)補貼上限為100萬元。

東莞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獲得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定的,市財政局一次性獎勵不得超過40萬元。

東莞市松山湖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新評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勵30萬元。

中山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通過評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20萬元政府補貼。

江門市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通過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一次性給予50萬元建設經(jīng)費資助。

清遠市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額度:對新評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fā)中心,給予補助50萬元。

韶關市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補貼額度:獲得認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最高20萬獎補。獎補資金由固定獎補與財政貢獻增量獎補兩部分組成。

(一)固定獎補:通過認定的省級企業(y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0萬元、固定額度獎補。此部分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二)財政貢獻增量獎補:根據(jù)企業(yè)通過認定年度對比上年度的韶關地方留成數(shù)據(jù)增量部分計算,省級10萬元。此部分獎補資金由韶關新區(qū)、各縣(市、區(qū))財政承擔,其中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在市本級的由市財政承擔。

潮州市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補貼額度:對首次通過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補貼20萬元。

汕頭市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補貼額度:首次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補貼10萬元。

汕尾市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補貼額度:對組建并獲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30萬元補貼。

云浮市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補貼額度:新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補貼20萬元。

茂名市電白區(qū)工程技術中心獎勵政策

高新企業(yè)認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