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申請了商標但是后面又沒有使用,這樣其實也是一種浪費。最好的方式就是將商標進行轉讓,其中把商標進行交易是最好的方式。今天小編整理了關于商標交易流程的資料,供大家了解閱讀。

一、商標交易流程

(一)交易洽談

1. 買方(受讓人)先根據自己的喜好確定要購買的商標,與賣方確定最終成交價格。

2. 一旦買、賣方(轉讓人)確定價格,需要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同時準備交換相關文件。

(二)轉讓申請

商標轉讓須提交的文件: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

4、按規(guī)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托專業(yè)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guī)費由委托機構定收);(三)受理

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fā)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三)注意事項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服務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必須一并辦理轉讓。

(四)填表須知

1、如果企業(yè)注銷或個人死亡,在注銷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內未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則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

2、商標注冊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一并辦理轉讓。

3、所需時間:一般自申請之日起3-5個月。

商標申請中轉讓: 在商標申請中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后轉讓,由受讓人(買方)承擔注冊風險。

商標公告期轉讓: 在注冊商標進行商標公告后轉讓,風險比申請中轉讓相對低。

商標異議期轉讓: 某一商標在商標公告期被異議,我們將根據異議成立的可能性,給予專業(yè)建議,風險低于公告期。

商標評審期轉讓: 在異議后復審評審中進行轉讓風險小于異議期間。

商標訴訟中轉讓: 在對商標評審和復審的結果不服,導致訴訟。在訴訟期間對商標進行轉讓。

(五)轉讓時間

國家商標局在3個月左右同時向轉讓、受讓雙方下發(fā)該商標轉讓申請的“受理通知書”,10-12個月左右下發(fā)該商標的轉讓核準證明。

二、商標轉讓法律規(guī)定

商標轉讓流程適用《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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